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培训班”培训工作,更有效地为企业服务,我会将在杭州组织一期“污废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环境服务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申请一级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20名现场运营人员,申请二级、三级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名现场运营人员。
二、培训人员基本条件
年龄55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或相当文化程度以上,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管理或操作的人员。
请参加培训的相关单位填写《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污废水)培训班报名表》并传真至省环保产业协会,以便及时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 瑛、郑子涵
电 话:0571-81023280
传 真:0571-89775781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东侧(中天mcc)2号楼204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