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获证单位:
根据《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2023年第一批设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审核工作已经完成,证书于2023年7月6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请确认技术服务合同费用已经付清,未付的单位请及时缴费。
2、证书到期换证、新增项目、项目升级的单位领证时请将原先持有的证书原件正副本寄回,由协会统一回收销毁。
3、证书发放采用邮寄的方式,请各单位开具介绍信发送至我会,并注明回寄地址(微信:18767100109)。
4、请各单位于汇款前将开票信息发送至我会,并注明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微信:15869131236
5、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北,中天mcc2号楼204室。
联系人:郑子涵、马明绘
联系电话:0571-81060684、0571-81023280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