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第二批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和总承包资质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持证单位:
为规范我省环保污染治理的市场次序,促进我省环保产业有序发展,我会决定对获得2013年第二批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和总承包资质证书的单位开展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持有我会2014年1月6日颁发的设计和总承包资质证书的相关单位。
二、年检要求:
1、填写《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年检报告表》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年检报告表》,经市级环保产业协会签署意见。
2、提交2014年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交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和总承包年度工作总结。
三、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在2015年1月6日前准备相关材料,来我会办理年检手续。
四、收费标准:凡符合要求的由我会加盖年检章,每单项收费1000元。
五、年检受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北 天mcc 2号楼204室。
联系人:王薇邮编:310012
电话:0571-89775782 传真:0571-89775781
特此通知!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