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会《关于换发及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运营证书的通知》(浙环产协【2014】14号)文件精神,乙级及临时资质证书一年分两批进行,分别为当年的3月底和9月底。2014年下半年的运营资质证书将在9月份进行专家审查并公示,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于2014年8月15日截止。请各单位在此期间报送申报材料至会员服务部,逾期将延至下批办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书申请表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孙瑛 郑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