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获证单位:
根据《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2016年第二批设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审核工作已经完成,证书于2017年1月6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请确认前期咨询合同费用已经全部付清,未付及未付清的单位请及时缴费(包括公示宣传费用)。
2、证书到期换证、新增项目、项目升级的单位领证时请将原先持有的证书带回,由协会统一回收销毁。
3、请各单位开具介绍信派员前来我会领取证书。
联系人:李清泉 联系电话:0571-81060684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