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会《关于转发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印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浙环产协【2014】17号)文件精神,二级、三级证书一年分两批进行,分别为当年的3月底和9月底。2017年上半年的证书将在3月份进行专家审查并公示,从2017年1月6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于2017年2月17日截止。请各单位在此期间报送申报材料(申请表、承诺书、缴满3个月的单位专用社保清单原件和个人专用社保清单原件)至协会综合服务部,逾期将延至下批办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申请表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孙瑛 郑子涵
联系电话:0571-81023280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二○一七年一月六日